上一篇文章我们从理解人性的角度,提出要让公众都关注无障碍设施,都来主动维护无障碍设施首先需要让大家意识到这件事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那么如果从理解残障人士的角度去理解他们的人性需求呢?实际上,大部分身体健全的人都很难真正的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他们深藏内心的希望和恐惧。但是影视文学作品却给我们开了一扇窗,透过这扇窗户,也许我们才能窥见残障人士的藏在内心深处的渴望和作为一个人的真正需求。
2011 年,一部成本仅 950 万欧元的法国电影《触不可及》创造了影史奇迹 —— 连续 10 周获得法国本土票房冠军,累计观看人次超过 2000 万,超越了《泰坦尼克号》在法国保持了十多年的本土观影人次纪录。这部改编自真实故事的电影,讲述了一位瘫痪富豪菲利普与一位出身贫民窟的护工德瑞斯之间跨越阶级、种族和身体障碍的深厚友谊。影片中,所有专业护工都熟悉护理流程,却没人读懂菲利普的孤独,而德瑞斯俯身将菲利普从轮椅抱进副驾,没有刻意的 “小心呵护”,只像对待老友般自然。正如菲利普在电影中所说:"他总是忘记我瘫痪的事实,我要的就是这样的人,没有怜悯没有特殊对待没有歧视。"这或许就是《触不可及》留给我们最珍贵的启示:在一个人人渴望被看见、被理解的时代,最高级的关爱恰恰是让对方忘记自己的"特殊性",仅仅作为人而存在。尊严,就诞生于这种稀松平常却又来之不易的平等对视之中。[1]
《听见天堂》也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讲述了一位因意外失明的小男孩米克,在特殊学校中凭借对声音的敏锐感知与无限热爱,冲破黑暗束缚,用声音创造出绚烂光影世界的动人故事。
▲《触不可及》剧照/图源:网络
▲《听见天堂》剧照/图源:网络
《触不可及》中菲利普对“平等相处”的渴求,《听见天堂》里米可对 “自主追求” 的坚持,两部电影用温柔的力量告诉我们:无障碍社会从来不是 “把残疾人照顾好”,而是 “让残疾人能像健全人一样,有尊严地参与社会、追逐梦想”。物理空间的无障碍是基础,但心灵的无障碍、梦想的无障碍,才是让每个生命绽放的关键。他们只求像普通人那样自由定义生活的模样 —— 能自己出门、自己追梦、堂堂正正 “存在”, 而非被框在 “弱势群体” 的标签里,被动接受他人的预设与安排。深层的理解,就是放下自己的预判,去听、去看、去感受他们真正想要的生活。
电影里的平等与自主是浪漫的,但现实中的无障碍之“路”,却伴随着不同国家半个多世纪的挣扎与觉醒。那些让残障者 “自己做主” 的设施与法律,从不是凭空而来,而是无数人用行动 “争” 来、用坚守 “建” 起来的。
美国:从战场归来的 “权利觉醒”——”我的人生我做主”
美国无障碍事业的发展始于二战结束后,1945 年几十万伤残士兵回国,却遭遇社会隔离,他们或被藏匿,或被送进 “隔离式疗养院”,被视作社会 “累赘”。就像《听见天堂》的校长,没人问他们 “想过什么样的生活”,默认他们 “只能接受安排”。不甘被忽视的退伍军人们成立美国截瘫退伍军人协会(PVA),喊出 “我们是公民,要权利”。他们推动 1946 年《退伍军人法案》的更新,保障残疾退伍军人的教育与就业权,并促使 1948 年华盛顿特区火车站试点安装坡道,开启美国无障碍事业新篇章。 [2]
脊髓灰质炎患者埃德・罗伯茨的故事更具里程碑意义。他报考伯克利时被拒,称 “不收植物人”。1972年他带着脊髓损伤的学生创立首个独立生活中心(CIL),倡导 残障人士“自我决定需求”—— 不要特殊照顾,只要平等学习的机会,反对将残疾人视为“弱势群体”,主张他们应作为自身权益的决策者,平等参与社会事务;通过社区支持、个人助理服务(PCA)等模式,帮助残障者脱离机构化,实现居家自主生活;将服务从慈善施舍转变为基于公民权利的系统性支持。
1990 年,贾斯汀・达特等 1000 余名残疾人以 "国会爬行" 行动震撼全国 —— 他们扔掉轮椅,手脚并用爬上国会山 77 级台阶,8 岁脑瘫女孩詹妮弗・格拉斯登顶时高呼 "我们是选民,不是负担",直接推动老布什总统签署《美国残疾人法案》(ADA)。这部被誉为 "平等宣言" 的法案全面覆盖就业、交通等领域,使 4300 万残疾人获得平等生活的权利。ADA 从不是 “福利施舍”,是残障者通过直接行动、法律谈判争来的 “平等入场券”。支撑这一切的,是《独立宣言》的 “人人生而平等”:残障者首先是 “公民”,其次才是 “残障者”,公民该有的决策权、参与权,他们一样都不能少,将残疾人定义为 “具有平等权利的公民”,而非需要怜悯的群体。美国残疾人权利运动通过法律突破、直接行动和社会观念变革,逐步将残疾人从 “弱势群体” 重塑为权利主体。
▲8岁的Jennifer Keelan进行抗议活动/图源:美联社
美国的无障碍之路,本质是残障者从 “被动受助者”,重塑为 “主动权利主体” 的过程 —— 就像菲利普拒绝 “被怜悯”,米可拒绝 “被定义”,他们都在告诉世界:“我的人生我做主。”
德国:从历史反思里长出的 “赋权”—— 我的生活,我自己选
与美国的权利觉醒不同,德国的无障碍事业始于对黑暗历史的深刻反思。纳粹 “T4 行动” 中,德国有30 万残障者被贴上 “无生存价值” 的标签惨遭屠戮。二战后,整个德国陷入反思:“我们怎能剥夺同胞‘活着’与‘选择’的权利?”
这份反思转化为了坚实的行动:早在1953年西德就通过了《严重受损者法》,核心是就业配额制度,规定拥有7名及以上员工的雇主,必须根据其行业规定,提供8%或10%的工作场所给残疾人或“受损”人员,这是二战后早期为残障人士(尤其是退伍军人)提供就业支持的重要法律。1974 年,德国正式将《严重受损者法》更名为《严重残疾人法》,这不仅是名称的改变,更是残疾人权益保护理念的重大转变,配额制也调整为要求16人以上规模的企业雇用6%的严重残障人士,这一时期的立法,整体思路仍带有较强的"福利与救济"色彩,但已经开始从单纯的经济补偿,向促进职业康复和融入社会转变。 [3]
1990 年,柏林申办 2000 年奥运会和残奥会,为了向世界展示一个现代化、包容的都市形象,柏林系统地、大规模地推动了无障碍建设,为此制定了 "柏林无障碍" 计划,并于 1992 年开始实施。1994 年德国通过《基本法》修正案,在第 3 条第 3 款末尾增加了 "无人因其残疾而处于不利地位" 的条款,这意味着国家负有积极的义务去消除社会中对残障人士的一切歧视和障碍,而不仅仅是提供福利。它为后来一系列具体的反歧视法和无障碍标准提供了无可争议的宪法基础,这是德国残障权利运动的里程碑。
2001 年 7 月 1 日,德国《社会法典》第九卷 (SGB IX) 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员工人数≥20 人的企业,必须将至少 5% 的岗位提供给重度残障者 ,残障员工自主决定所需支持,企业不得强制提供不适合的 "特殊照顾"—— 这并非简单配额,而是强制企业打造无障碍环境,让残障者 “凭能力胜任工作”,而不是“被照顾着工作”。《社会法典》第29条确立的 “个人预算” 制度,彻底颠覆传统服务模式。此前,残障者的康复服务全由政府指定;而 “个人预算” 让他们可自主申请资金,自选康复机构、护理员,掌控服务时长,结余还能购置辅助器具或学习技能。
为保障 “自主决策” 落地,德国设立"自主决策咨询中心",由德国联邦劳工署和各州社会福利部门共同监管,顾问均为残障人士,避免 “健全人替残障者做决定” 的误区,他们的最终目标是“融入社会,自主生活”。
德国的无障碍之路,是从 “弥补过错” 到 “赋予权利” 的蜕变。曾经被剥夺 “活着权利” 的残障者,如今能像健全人般自由选择康复方式、工作与出行路径。这种 “赋权” 远比设施更有温度,它承认:残障者同样能为自己的生活负责。
日本:老龄化催生的 “共生社会”—— 不是特殊照顾,是所有人好好生活
日本无障碍事业的发展呈现出渐进式的特征。1970 年,日本制定《身心残障者对策基本法》,确立了 "无论是否残障,所有公民都应受到尊重,平等地享有基本权利" 的基本理念。这一理念的确立为日本后续的无障碍建设奠定了思想基础[4] 。1986年残疾人国际日本会议( DPI-Japan)正式成立,并在成立之初就设立了 "无障碍部会",明确提出"人人可用的公共交通和宜居社会"的理念,成为日本无障碍运动的重要民间推动力量[5]。1993 年,日本颁布新的《残疾人基本法》,不仅规定了国家、地方团体及相关部门应采取的公共设施无障碍化措施,还详细定义了身体残疾、智力障碍、精神障碍等各类残疾,在同一个法律下确保相互平等。这部法律的影响远不止于无障碍硬件建设,更深刻地改变了日本社会对残疾和包容性的认知,为构建真正意义上的 "人人可用的社会" 铺平了道路。2000 年,日本制定《交通无障碍法》,将无障碍从建筑领域扩展到交通领域。这一扩展标志着日本开始构建全方位的无障碍环境。
随着社会的发展,日本人口结构发生变化,截止2005年10月1日,日本 65 岁以上人口比例已超 20%,创下新高[6]。越来越多老人拄着助行器出门,却发现台阶过高、公交门过窄、货架过高等困境——由此日本社会对无障碍环境的建设进一步发展:“无障碍不是残障者的专属,是所有行动不便者的需求,更是未来每个人都可能需要的保障。”
2006 年,日本将《无障碍新法》正式名称为《关于促进高龄者、残疾人等的移动无障碍化的法律》,其核心定位是将无障碍设施从 "残疾人专用" 转向 "全民共享的社会公共产品"。首次提出建设 “包括老人与残障者,所有人都能安全、安心、舒适生活的社会”, 强调 "共生"(kyosei) 而非" 特殊照顾 ",将" 共生 " 从口号变为法律原则,无障碍设施是为所有人服务的公共产品,而非仅为少数人提供的特殊便利。法律不再局限于 "消除障碍",而是倡导设计出让所有人都能轻松使用的环境,这一转变使无障碍设施自然融入日常生活,惠及推婴儿车的母亲、提行李的上班族、受伤的行人等广泛人群。
为实现这一目标,日本从 “特殊照顾” 转向 “通用设计”:东京代代木公园的缓坡,轮椅、助行器、婴儿车都能通行;统一45 厘米高的长椅,老人易落座,轮椅使用者也能平视聊天;指示牌有文字、图片和盲文,视障者知位置,老人能快速找厕所 —— 这里没有 “无障碍通道” 与 “普通通道” 之分,所有设施都是 “所有人能用的”。 日本传统价值观中 “不给别人添麻烦”,在此转化为现代无障碍理念,无障碍设施被视为 "对未来的投资":今天修的坡道,明天自己老了也能用。
▲铺设完善的盲道/图源:网络
日本的无障碍之路,是从 “特殊照顾” 到 “构建共生” 的演变:不把残障者、老人当 “特殊群体”,而是视作平等的社会一员—— 就像《触不可及》里菲利普与德瑞斯的平等相处,《听见天堂》里米可用声音与世界的对话,这才是无障碍社会该有的模样。
无障碍不是怜悯,是让每个人活得有尊严 —— 我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的 “差距与期待”
无障碍环境绝非少数人的 “特殊待遇”,而是惠及全民、传承文明的长远之利,这恰是 “计利当计天下利,求名应求万世名” 的深刻实践。但目前我国还没完全实现 “残障者自由出入、靠自己出行”,很多人出门仍依赖他人 —— 核心原因是无障碍设施 “不完善”,以及国民平等意识的缺失与公共环境维护的缺位,就像《听见天堂》里的学校没有 “适合盲童的设备”,我们的社会也还没真正构建起 “让残障者自主生活” 的软环境与硬支撑。
城市里随处可见的 “盲道乱象”:共享单车和商铺杂物占道、施工围挡直接截断盲道,甚至有人为了方便,将盲道砖撬走铺路 —— 对健全人而言,只图“一时便利”,对视障者来说,却是 “出行安全线的断裂”。曾有视障博主记录出行:短短一公里路,盲道被占用 8 次,被迫偏离路线 3 次,最后只能求助路人 —— 当盲道失去作用,视障者的 “自主出行” 就成了奢望。
▲无障碍设施不合理乱象 / 图源:网络
近年我国无障碍设施发展虽有进步:大部分城市人行道都有了盲道、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内都配备了无障碍卫生间、地铁设电梯与盲文、部分城市有无障碍出租车等等;国家也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与政策,但必须承认我们的无障碍设施普及度与可用性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盲道被人为阻断、坡道过陡、电梯常锁、无障碍厕所形同虚设。而比设施缺失更难改变的,是观念上的偏差:不少人仍将残障者视作 “需要被施舍怜悯的对象”。这种认知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无障碍环境是全体社会成员的 “公共设施”,今天你占用的盲道,明天可能挡住年迈父母的助行器;今天你漠视的无障碍设施,未来可能成为自己行动不便时的 “救命稻草”。更令人无奈的是,健全人的 “热心” 有时会剥夺残障者的 “自主权利”:认为残障人士就是需要他人帮助,这种 “你不行,我帮你” 的惯性思维,恰恰忽视了他们 “想自己做” 的渴望,我们需要学习美国、德国、日本等其他国家和地区已经在践行的 “无障碍共生社会” :承认差异,平等尊重、在有需要的时候才帮助,把是否需要帮助的决定权交给残障者。
仔细观察身边的无障碍设施的使用情况,就不难发现造成我国的无障碍设施的使用出现各种问题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盲目规划建设,很多设施由健全人设计,很少征求残障者意见,部分修坡道不考虑坡度是否安全、铺设盲道不考虑连续性;
二是维护缺失,设施建好后无人管护,最终沦为 “摆设”;
三是认知不足,公众对残障者平等权利认知不足,更缺乏公共环境共同维护的责任感。
而解决这些问题,既需要政府进一步完善法律规范、优化细化规划与建设,更需要全社会的合力:家长和老师要告诉孩子 “盲道是视障者的生命线,不可占用”;城市要通过宣传让市民明白 “维护无障碍设施,就是守护自己的未来”;每个人都要从自身做起,不做破坏者、做好守护者。
《触不可及》的平等相处、《听见天堂》的潜力释放,本质都是 “让每个人活成自己”; 无障碍设施从来都是 “所有人的安全感”。我们要建设的是无论是否残障、是否年老,都能自由出门、有尊严生活的社会,正如两部电影共同传递的:每个人都该有自主生活的权利。
我国的无障碍建设任重而道远,需要既补 “设施短板”,又补 “意识短板”,既强化硬件建设,又重视观念引导,也许未来的某一天,我国的残障者也能像菲利普那样自由出门,像米可那样自主追梦。
从 “触不可及” 到 “触手可及”,让每个 “米可” 都能追梦
《触不可及》的最后,菲利普在餐厅等待笔友,笔友看到轮椅上的他,没有惊讶或怜悯,只笑着坐下与他交谈。《听见天堂》的结局里,米可带着同学们的录音作品,站在舞台上,让所有人听见了 “盲童眼里的世界”—— 两个结局,都藏着同一个答案:无障碍的本质,是 “看见” 残障者的需求,“尊重” 残障者的选择,让他们像所有人一样,平等地拥抱生活。现实的无障碍之路,没有电影浪漫,需要我们慢慢修坡道、装电梯、改观念。但只要记住:残障者不是 “需要照顾的弱势”,而是 “拥有平等权利的公民”,他们能为自己负责,也有权自由决定人生。
“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是谓大同”,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智慧,也是我们的目标。让残障者能自己出门、自己生活,让每个 “米可” 都能追逐热爱,让每个 “菲利普” 都能自由社交,这是文明社会该有的温度,也是对 “计利当计天下利,求名当求万世名”的 最好践行。
终有一天,电影里的 “触不可及”,会变成我们身边的 “触手可及”;终有一天,我国的残障者也能像健全人那样,自由推开家门,笑着说:“今天我想自己去逛逛街,或者,去追个梦。”
最后,和大家分享一些有关这个话题的电影和文学作品,希望让更多人通过电影与文学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温情,也让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无障碍社会的建设中来。
影视篇:《触不可及》(法国)、《听见天堂》(意大利)、《阿甘正传》(美国)、《推拿》(中国)、《国王的演讲》(英国)。(下图按照从左到右顺序排列)
文学篇:《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伦・凯勒)、《推拿》(毕飞宇)、《命若琴弦》(史铁生)、《我的丁一之旅》(史铁生)。(下图按照从左到右顺序排列)
参考资料:
[1]美篇食神丨尊严的镜像:《触不可及》中那场跨越鸿沟的平等对话
https://www.meipian.cn/5e45mbgs
[2]美国瘫痪退伍军人协会丨75周年纪念
https://pva.org/about-us/75th-anniversary/
[3]PMC中央数据库丨欧盟自闭症相关配额与反歧视政策表格
https://pmc.ncbi.nlm.nih.gov/articles/PMC7496597/table/aur2315-tbl-0003/
[4]日本残疾人基本法律
http://wenhua.kantsuu.com/Print.asp?ArticleID=122686
[5]DPI-Japen
https://www.dpi-japan.org/en/
[6]环球在线丨日老龄社会白皮书:65岁以上人口首超20%
https://www.chinadaily.com.cn/hqkx/2006-06/02/content_607322.htm
“岭海城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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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岭海咨询原创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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